网站首页 单位概况 专家介绍 法律法规 卫生标准 职业卫生 临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急性磷化氢中毒
本院录入日期:2007-9-26 14:57:00 作者:司徒杰 来源:本院 文字大小:[][][]
急性磷化氢中毒
立即脱离现场,按一般急救常规处理。
口服磷化锌者,应积极催吐、洗胃、导泻以排除胃肠道内残留毒物,即使就医时已延迟多时,仍应积极洗胃。
对有症状者应至少观察24~48 小时,以早期发现病情变化。
尚无特效解毒剂,不能使用肟类药物。保护重要器官功能,给予足够营养及维生素。治疗以对症、支持疗法为主。要早期、积极处理昏迷、肺水肿及肝、肾损害等,其治疗原则和护理与内科类同。

本页点击率:390
联系方式 院长信箱 修改信息 后台管理
网站技术支持:深圳捷信达电子有限公司 医院电话:0755-25561478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北路70号 邮编:518001
Copyright ©  2007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4851号
当前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