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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特点是什么?
本院录入日期:2007-9-26 14:33:00 作者:郭美琼 来源:本院 文字大小:[][][]

        有明确的病因,职业危害因素和职业病之间有明确的因果关系,病因和临床表现均有特异性;职业因素的数量,决定了职业病的有无、轻重、缓急,即有剂量-反应的关系;有特定的发病范围,同样工作的其他人,按照上述规律而发生不同的反应;控制病因和发病条件,即去除职业因素,可有效地降低其发病率,甚至使其绝迹或明显的改变职业危害因素的作用特征。如能早期发现,及时合理处理,预后较好,康复也容易;治疗方法,大多是对症的,目前较少有特效方法,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中发病。少数毒物(如铅、汞、镉、苯、二硫化碳等)可对中毒者的子代发生不良影响。因此,职业病是一类人为的疾病,其发生和发展规律与人类的生产活动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的好坏直接有关。关键在于全面执行三级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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